由广东省教育厅指导,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主办,广州市泳福龙体育活动策划有限公司、东莞市游泳协会协办的2021年广东省中小学生冬季游泳锦标赛暂定于12月4-5日(小学组),12月11日-12日(中学组)在东莞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举行。(具体比赛时间、地点以正式规程通知为准)
2021年广东省中小学生冬季游泳锦标赛比赛分组及项目为:
(一)中学组
中学组不再分学校组、公开组,符合中学组参赛条件的运动员都代表参赛单位(含普通中学、中职学校、体育俱乐部、体育公司、游泳俱乐部、国际学校等),统一参加中学组。
(二)小学组按参赛单位分为学校组、公开组
1.以普通中小学校名义参赛的单位参加学校组。
2.以体育俱乐部、体育公司、游泳俱乐部、国际学校(国际部)等名义参赛的单位参加公开组。
(三)按年龄设以下组别
1.单项项目(除接力外的所有单项)
根据运动员出生日期分为中学A组、B组、C组、D组、E组、F组,小学A组、
B组、C组、D组、E组、F组,即是运动员不得跨年龄、跨组别参加各单项比赛。
2.接力项目
根据学段分为中学高年龄组、中学低年龄组、小学高年龄组和小学低年龄组。即接力项目可以跨年龄组组队参赛,但不能跨学段参赛,小学、中学低年龄组运动员不得参加小学、中学高年龄组接力比赛。具体如下:
中学高年龄组为:中学A组、B组、C组;中学低年龄组为:中学D组、E组、F组;小学高年龄组为:小学A组、B组、C组;小学低年龄组为:小学D组、E组、F组。
(四)开设项目
1.中学组各年龄组单项项目(男、女子均开设12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
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
2.中学低年龄组、高年龄组各学段接力项目(男、女子均开设7项)
4×5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男女4×50米混合泳接力。
3.小学各年龄组单项项目
(1)小学A组、B组单项项目(男、女子均开设10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仰泳,
100米仰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
(2)小学C组、D组单项项目(男、女子均开设8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
(3)小学E组、F组单项项目(男、女子均开设8项)
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仰泳,50米蝶泳,50米自由泳腿,50米蛙泳腿,50米仰泳腿,50米蝶泳腿。
4.小学高年龄组、低年龄组各学段接力项目(男、女子均开设5项)
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男女4×50米混合泳接力。
运动员参赛年龄
1. 中学组各组年龄规定:
中学A 组:2004 年 8 月 31 日及以前出生的中学生、中职学生;
中学B 组:2004 年 9 月 1 日至 2005 年 8 月 31 日出生的中学、中职学生;
中学C 组:2005 年 9 月 1 日至 2006 年 8 月 31 日出生的中学、中职学生;
中学D 组:2006 年 9 月 1 日至 2007 年 8 月 31 日出生的中学、中职学生;
中学E 组:2007 年 9 月 1 日至 2008 年 8 月 31 日出生的中学生;
中学F 组:2008 年 9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学生。
2. 小学组各年龄组规定:
小学A 组:2010 年 8 月 31 日及以前出生的小学生;
小学B 组:2010 年 9 月 1 日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出生的小学生;
小学C 组:2011 年 9 月 1 日至 2012 年 8 月 31 日出生的小学生。
小学D 组:2012 年 9 月 1 日至 2013 年 8 月 31 日出生的小学生;
小学E 组:2013 年 9 月 1 日至 2014 年 8 月 31 日出生的小学生;
小学F 组:2014 年 9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的小学生。
名次录取、计分办法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
1. 各组别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八名,不足 8 人(队)的参赛项目则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全部录取。
2. 单项比赛成绩相同者,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二)计分办法
1. 获得各单项比赛前八名者名分别按 9、7、6、5、4、3、2、1 计分(接力项目加倍计分),以此类推。
2. 名次相同者,得分平均计算。
(三)奖励
1. 分别设高中组、初中组、小学学校组和小学公开组团体总分奖。其中:
(1) 中学高年龄组(中学ABC 组)合计为高中组计算团体总分;
(2) 中学低年龄组(中学DEF 组)合计为初中组计算团体总分;
(3) 小学各年龄组(小学ABCDEF 组)合计为小学组计算团体总分。
2. 团体总分分别以其在报名时标注的运动员在相应组别的单项项目名次得分,以 及各单位接力项目名次得分总和累计,如遇团体总分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 以此类推。
3. 分别对获得高中组、初中组、小学学校组和小学公开组团体总分前八名的队伍颁发奖杯及一等奖证书,对获得团体总分第九至十六名的队伍颁发给二等奖牌匾和证书;对以上获奖运动队的教练员,并经裁判组和大会审核后,分别评为优秀教练员。
4. 对获得各组别各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前八名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